我想在农村开养殖场,需要什么条件?办什么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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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规定,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,无论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,需经乡(镇)人民政府同意,向 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,进行审核备案。
因此,只有申请下来,才能 谈其他的 ,否则都是不合法的。你可以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咨询。
如果有帮助,谢谢采纳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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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,核发证书,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土管法: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,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。
国土资源部、农业部《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07] 220号)
其中有规定:
(一)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,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,需经乡(镇)人民政府同意,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,进行审核备案。
(二)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,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乡(镇)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,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。涉及占用耕地的,要签订复耕保证书,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;原址不能复耕的,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。
(三)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,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县(市)、乡(镇)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,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。其中,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,应签订复耕保证书,原址不能复耕的,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;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
(四)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以出租、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,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,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。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,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,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,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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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首先需要申请。
根据规定,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,无论是农村集体经百济组织、农民和畜牧业合 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度业或个人,需经乡(镇)人民政府同意,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 养 殖项目申请,进行审何。
2. 因此,只有申请下来,才能谈其他的,问否则都是不合法的。
3 .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答地选址,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。其中,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,应签订复耕保证书,原址不能复耕的,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;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应按照规定的回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
4 .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土答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以出租、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,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.